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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物業公司的責任是什麼?

一、高空墜物物業公司的責任是什麼?

高空墜物物業公司的責任是什麼?

高空墜物物業公司正常情況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因為這是屬於侵權人的責任,高空墜物法律原則是:

1、高空墜物的法律原則是舉證倒置原則。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一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實,故而適用於舉證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麼房東和租賃者共同賠償。租賃者是實際居住房屋,對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責任,其可預見預防而沒有對老化玻璃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房東處理。而房東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未能盡到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適用於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墜落物體砸傷,剩餘的舉證責任則由居住的業主證明。

二、高空墜物發生之後是否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高空墜物發生之後是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高空墜物將會給不特定多數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危害,所以一旦發生了高空墜物能夠查明,確實是屬於故意的情況之下,那麼這個屬於高空拋物將會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刑事法當中的規定追究相關的責任,但是高空墜物的話是屬於民事侵權的行為,需要承擔的是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