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如何追究法律責任嗎?
高空墜物會根據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高空拋物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故意高空拋物致重傷或者死亡的,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依法懲處構成犯罪的高空拋物、墜物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充分認識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損害人民羣眾人身、財產安全,極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引發社會矛盾糾紛。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的現實危害,深刻認識運用刑罰手段懲治情節和後果嚴重的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法懲治此類犯罪行為,有效防範、堅決遏制此類行為發生。
準確認定高空拋物犯罪。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二、高空墜物的主體有哪些?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可能是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體如下:
(一)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二)責任主體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三)責任主體是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
高空墜物的主體除了是直接向地面拋墜物的肇事者之外,還包括了使用該建築的使用人以及可能對該建築造成傷害的主體。高空墜物後果嚴重的話會構成犯罪。
-
門面停車被高空墜物砸到應該咋辦
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2、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
最高院關於審理高空拋物墜物的認定原則是什麼?
一、最高院關於審理高空拋物墜物的認定原則是什麼?最高院關於審理高空拋物墜物的認定原則是:過錯推定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
-
高空墜物砸人責任該怎麼劃分和怎麼賠償?
高空墜物砸人責任劃分和怎麼賠償?《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該規定對擔責者進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
-
高空墜落物傷人責任怎樣劃分
律師解析:高空墜落物傷人責任的劃分,由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承擔責任。或者實施高空拋物的行為人以及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