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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高空墜物處理方法有哪些?

一、中國高空墜物處理方法有哪些?

中國高空墜物處理方法有哪些?

1、協商。有話好好説,家庭鄰里糾紛大多數是在熟人之間發生的,一般有商量的餘地,沒有必要鬧僵,糾紛雙方應好好協商,達成共識,甚至簽訂協議書,這樣,既解決了問題又避免了以後關係出現裂痕。

2、投訴。有些問題在協商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讓他們來依法處理,如擅自搭建違章建築影響鄰里交通時,可以向建設和國土部門投訴,經常製造噪音不聽勸阻的可以向環保部門或公安部門投訴。

3、調解。大部分矛盾糾紛都可以在調委會得到圓滿調解,調解的解決方式可以避免糾紛的擴大化,又能減少訴訟所帶來的經濟損失,而且方便快捷,調解不成或當事人對調解協議反悔,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訴訟。司法途徑是所有糾紛處置的最後防線,當事人在上面所説的向種途徑均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二、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責任的免責事由有哪些?

1.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責;

2.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其他人免責。

拋擲物致人損害案件中,有可能成為加害人的當事人需要證明以下事項就可以免責:

①發生損害時,自己並不在建築物中;

②證明自己根本沒有佔有造成損害發生之物;

③證明自己所處的位置客觀上不具有造成拋擲物致人損害的可能性。

三、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責任的特點有哪些?

1.因高樓中拋擲和墜落的物致人損害: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

2.物品是從高樓中拋擲或墜落而導致他人損害。

3.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

4.歸責原則上的特殊性:主要採取公平責任原則,例外情況下采取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從高處拋擲物品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故意高空拋物,造成人身傷亡、財物損失的,根據其結果的嚴重程度,可能會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其相應罪名包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標籤:墜物 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