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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裏的野狗咬人有責任嗎?

當小區流浪狗咬傷業主時,物業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因物業管理公司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導致業主在封閉小區內被無主狗(流浪狗)咬傷引發的糾紛,既可以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為案由,也可以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為案由進行上訴。

小區裏的野狗咬人有責任嗎?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由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動物致人損害是因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這樣的則可以減輕飼養人的責任,甚至飼養人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動物襲擊人是因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這個時候,飼養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被遺棄的動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動物,在外面傷着人了,原來的飼養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綜上所述,野狗咬人原飼養狗的主人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如果無法查明野狗主人的,由給野狗的飼養人員或者管理人員負責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由於安全管理失職,同樣需要承擔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被咬人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