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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狗咬人責任劃分的規定是什麼?

一、養狗咬人責任劃分的規定是什麼?

養狗咬人責任劃分的規定是什麼?

飼養的狗將他人咬傷,此時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對此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但要是因為被侵權人自己故意或者存在重大過失,從而造成飼養的狗將其咬傷的話,那麼飼養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如果是因為第三人過錯導致狗咬傷人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賠償,也可以要求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但在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之後,有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

明確規定了飼養動物損害責任,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侵權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今經常發生一些動物侵權的事件,面對這樣的情況,被侵權人要能夠準確的找到責任人,也要明確自己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哪些責任。按照我國《民法典》中的規定,對於有人飼養或者管理的動物致人損害的,一般情況下可以直接要求飼養人或管理人做出賠償。不過,要是被侵權人自身存在重大過錯或者是故意為之,那麼侵權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二、受害人自己挑逗寵物被咬傷是自己負責嗎?

先來了解一下寵物主人對受害人的法律責任

寵物咬人屬於特殊侵權,寵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就是説,在因他人挑逗寵物被咬傷的情況下,寵物主人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上面説的是一般的情況,也會存在寵物主人不用承擔責任的情況。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要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換句話説,自己養的動物咬了人,作為主人承擔賠償責任,不過也有例外,如果能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管理責任,是對方挑逗激怒寵物咬傷了他,那主人就不用承擔責任。

此外,如果養的是禁止養的烈性犬,那責任是逃不掉的,不管是不是對方挑逗激怒寵物導致寵物咬傷了他,都得擔責。

所以,當遇到因挑逗寵物被咬傷的事件,一般來説是由寵物的主人承擔無過錯的賠償責任,不過如果受害人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那麼寵物的主人可以不用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這個需要提出方舉證,還有一個就是烈性犬的問題,養烈性犬的話,不管誰挑逗,烈性犬主人都得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