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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產品質量造成人身損害的責任包括哪些?

因產品質量造成人身損害的責任包括哪些

因產品質量造成人身損害的責任包括哪些?

包括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屬於特殊侵權責任,依特別法優先適用的原則,關於產品質量責任在法律適用上應優先適用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產品質量法在規定產品責任的同時,也允許生產者、銷售者通過一定的抗辯事由以獲免責。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其中,生產者的免責條件,為其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

(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2)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而銷售者的免責條件,是其能夠證明產品缺陷並非出於自己的過錯,且能夠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或供貨者。產品質量違約責任適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一般歸責原則,其免責範圍比產品質量侵權責任要廣。

產品質量違約責任,是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基礎,它是因合同當事人在交付產品不符合要求時而產生的責任,具有相對性和任意性。

所謂相對性,是指違約責任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即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之間發生。所謂任意性,是指違約責任儘管也有強制性的特點,但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一方的違約責任作出事先的約定,如違約金數額和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等,而且還可以通過設定免責條件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違反了基於該合同所應當承擔的產品質量義務,不以造成損害為要件。

產品質量侵權責任和產品質量違約責任並不是相排斥的,因同一產品質量糾紛產生的責任可能兼具兩種責任性質:即產品質量違約責任與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的競合。產品質量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責任,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為侵犯人身權、財產權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當某一行為既符合違約要件、又符合侵權要件時,則形成民事責任中產品質量違約責任與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的競合。現實生活中有不少類似事例,比如:交付的啤酒因啤酒瓶爆炸致買受人受傷等等。

閲讀完上文後,相信大家對產品質量侵權責任有了一定了解吧。很多時候因產品質量原因導致的人身損害,其中既包括了違約責任,也包括了侵權責任。但不同的責任需要承擔的主體不同,這點還請大家多多注意。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損害 人身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