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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侵權案件律師費是否支持由被告承擔?

兩個人之間的糾紛之所以到最後走上訴訟,就是因為原告希望法官能夠為自己找回公道並在法官的權威下讓被告補償自己的損失,而對於財產已經被對方所侵犯的原告,如果上法庭必定還得涉及到額外的律師費,那麼財產侵權案件律師費是否支持由被告承擔呢?

財產侵權案件律師費是否支持由被告承擔?

一、財產侵權案件律師費是否支持由被告承擔?

在法定情形下,財產侵權案件律師費可以由被告承擔。

二、原告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律師費的情形

1、交通事故、醫療糾紛、人身傷害等侵權類案件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 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這兩條規定中的 “等費用”和 “等其他合理費用”,説明國家法律除了保護明列在法條上的損失外,也概括保護其他合理的費用,這為律師費最終由賠償義務人承擔提供了法律依據。

2、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實現擔保債權的一類合同案件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保證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3、侵犯著作權的知識產權類案件

《著作權法》第48條明確規定: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著作權法第48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4、侵犯商標權的知識產權類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明確規定: “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 “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請求以及具體案情,可以將權利人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額範圍之內。”

5、法律援助類案件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請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補充:合同糾紛類案件如何由敗訴方來承擔律師費

除了上述提到的債權類合同糾紛外,其它合同糾紛類案件的律師費都無法律規定。但根據合同自由、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律師費,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一般法院會判決由違約方來承擔。但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違約責任的承擔約定了違約金,且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已經足以彌補其實際損失的,對於當事人提出的律師費由對方承擔的訴訟請求,一 般法院不予考慮。

如果原告所訴的案件屬於上述情形中的其中一種,那麼原告在起訴狀中請求被告支付自己預先已經支出的律師費就會被法官支持,而法律之所以有這些規定也是出於對原告損失的同情和人文關懷。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