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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偷税逃税要坐牢嗎?

一、如果偷税逃税要坐牢嗎?

如果偷税逃税要坐牢嗎?

偷税逃税的情節嚴重的且造成一定後果的是會坐牢的。逃税罪是指,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哪些行為構成了偷税逃税?

(1)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例如,採取隱匿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報送虛假的納税申報表、財務報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或者其他納税申報資料(如提供虛假申請,編造減税、免税、抵税、先徵收後退還税款等虛假資料)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

(2)不申報。因不申報而成立逃税罪的,不需要採取欺騙、隱瞞手段。即只有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不申報的,才能認定為逃税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

1、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已經依法辦理税務登記或者扣繳税款登記的;

2、依法不需要辦理税務登記的納税人,經税務機關依法書面通知其申報的;

3、尚未依法辦理税務登記、扣繳税款登記的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經税務機關依法書面通知其申報的。但是,“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以行為人負有納税義務、扣繳義務為前提。

(3)繳納税款後,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税款的,符合其他要件的,也成立逃税罪。

一個目的行為是指逃避繳納税款,包括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以及不符合退税條件卻通過虛假手段取得的退税款。扣繳義務人書面承諾代納税人支付税款的,應當認定扣繳義務人“已扣、已收税款”。行為人實施了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等行為,但並未逃税的,不成立本罪。

公民或者法人出現的偷税逃税行為的這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將會對我國的公共財產安全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因此將會按照偷税逃税金額的大小來對侵權行為人處以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將會處以七年的有期徒刑。

標籤:坐牢 偷税 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