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税務糾紛 > 税務訴訟

偷税漏税多少錢會追究刑事責任?

一、偷税漏税多少錢會追究刑事責任?

偷税漏税多少錢會追究刑事責任?

偷税漏税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一般就會被判刑了,法院在審理此類刑事案件時,會先採取合適的方式核查偷税的數額,也會核查犯罪嫌疑人具體應該繳納的税額,在確定逃税的數額滿足量刑標準之後,除了會判刑外,還會責令其補繳税額。

逃避繳納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構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納税人在公安機構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二、納税人偷税漏税應如何處理?

因税務機構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構在 3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的,税務機構在 3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5年。

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構追徵其未繳或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即税務機構可以無限期追徵。

偷税漏税一萬元以上就會被判刑,若是由於税務機構的責任,導致納税人少繳納税款,税務機構需要在三年內要求納税人補交税款,不需要支付滯納金。如果是納税人自己的責任,導致少繳納税款的,需要在三年內補繳税款,支付一定數額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