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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200萬以上怎麼處理?

一、偷税漏税200萬以上怎麼處理?

偷税漏税200萬以上怎麼處理?

自然人偷税漏税200萬的處罰標準是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怎麼舉報

1、應當向所在地税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於國税地税管轄範圍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税款屬於哪個税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範圍是: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税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税務違法行為

2、舉報可以採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願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儘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税務違法事實證據。

涉税舉報要提供的證據,應當越詳細越好,包括賬冊憑證合同協議發票收據等等,原件複印件均可。

三、偷税漏税的主要類型有什麼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常見的如: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塗改等;未經税務主管機關批准而擅自將正在使用中或尚未過期的賬簿、記賬憑證銷燬處理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2、“不申報”,是指不向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的行為。這也是納税人逃避納税義務的一種常用手法,情況要比前一類複雜一些。主要表現為已經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法人實體不到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登記,或者已經辦理納税登記的法人實體有經營活動,卻不向税務機關申報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的行為等。

偷税漏税是屬於違法的行為,需要按照實際的偷税金額還有佔應該繳納的比例進行相應的處罰,偷税漏税舉報可以採取的方式包括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向所在地税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税款屬於哪個税務機關管轄。

標籤:偷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