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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退税流程是什麼?

一、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退税流程是什麼?

2021年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退税流程是什麼?

如果納税人因各種原因誤交税款。如重複交納扣繳、錯用税率、錯用税種、企業誤填代碼等,則可以申請退税,申請退税時應按規定攜帶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完税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税人);

(二)誤徵誤交税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三)退(抵)税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税款退税申請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税原因及申請退税金額;

(五)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

(六)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七)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説明》;

(八)税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税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二、退税辦理方式有幾種?

《徵求意見稿》規定了辦理年度彙算的3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首先,納税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彙算。税務機關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通過個人所得税手機APP、網頁端、12366自然人專線等渠道提供涉税諮詢,幫助納税人順利完成年度彙算。對於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税人提出申請,税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

其次,考慮到很多納税人主要從一個單位領取工資薪金,單位對納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為更好地幫助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徵求意見稿》規定,納税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

第三,納税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

當納税人合法獲得相應的收入後都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當納税人或者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多預繳了税款的情況下也是可以辦理退税手續的,當納税人的收入金額高於預繳税款的情況下也是需要及時的辦理補繳,當拒絕補繳税款也是會受到税務機關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