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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個人所得税退税?

一、什麼是個人所得税退税?

什麼是個人所得税退税?

個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隻要納税人 年度內已預繳税額高於年度應納税額,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税額多少,納税人都可以申請退税。常見情形有:

(1) 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 6 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

(2) 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 6 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税前扣除的;

(5)納税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税率的;

(6)預繳税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税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税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税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二、個人所得税退税申請條件有哪些?

1、辦理條件:納税人因各種原因誤交税款。(如:重複交納扣繳、錯用税率、錯用税種、企業誤填代碼等)按規定應當攜帶和提交的材料目錄。

2、所需材料:

(1)完税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税人)。

(2)誤徵誤交税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税款退税申請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税原因及申請退税金額。

(5)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6)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説明》;税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綜合上面所説的,個人所得税只要有多支付的情形就可以進行退税,但前提一般是已經預繳了税額,如果沒有預交的話那麼就不會存在有多支付的情形,所以,在退税的時候就一定要多諮詢一下税務機關,從而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更快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