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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事故時間限制怎麼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1.37W
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指公安機關作出事故認定書的時間期限。
(1)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察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於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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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書主次責任一般几几分?
律師解析:發生交通事故主次責百分比是沒有定性的,要知道交警部門是負責判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但賠償問題涉及調解方面的,一般是由當事人之間協商的,一般認為主次可,4-6、3-7、2-8、1-9,同等5-5。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是指: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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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責任分別如何賠付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根據各自的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當事人按照過錯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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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車禍的責任如何劃分
律師解析:鐵路車禍的責任根據案件事實和過錯進行劃分。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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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事故認定複核會改判嗎?
律師解析:會改判。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後,如果有強有力的證據,法院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判。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