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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摩托車報廢年限

我國對於摩托車的劃分還是很明確的,按照駕照來説的話,就有D照三輪摩托車,E照兩輪摩托車,F照輕便摩托車,但是要按照形狀來劃分的話,也是有三種,分別是兩輪摩托車,正三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而邊三輪摩托車還是屬於比較小眾的車型,所以現在道路上行駛的比較多的還是兩輪摩托車和正三輪摩托車。那麼我們就重點説一下這兩種摩托車的使用年限和規定吧。我們先説説這個兩輪摩托車吧,按照國家的規定,兩輪摩托車的固定使用期限是十年,最長行駛里程是10萬公里。那麼如果你的摩托車從購買上户到現在已經十年了,在去車管所檢驗的時候,車況是良好的,那麼車管所就會給你延期三年,但是在這三年的時間裏,你每半年都需要去車管所對摩托車檢驗一次,只有檢驗合格之後,才可以合法上路繼續使用,但是十三年的時間一到,就必須採取報廢措施,就算你的額車況良好也不行。再説説這個正三輪摩托車,正三輪摩托車規定的使用年限是12年,年檢是每一年就檢一次,從購買上户之日算起,只要使用年限到了12年,就需要對其進行報廢,而且正三輪摩托車是沒有延長年限的,這説明它最長的使用年限也就是12年了。

摩托車摩托車報廢年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