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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橫道上允許停放機動車嗎

人行橫道上不允許停放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同時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
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範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因此,車輛堂而皇之地停放在人行道上,侵佔了行人的路權,逼着行人走機動車道。一般情況下,機動車應當停放在機動車道內,不得停放在人行橫道上。

人行橫道上允許停放機動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