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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者身份不明如何賠償

按照正常的賠償標準賠償即可,在計算賠償數額的過程中,涉及到年齡和身份,對未知名死者的其身份暫按城鎮居民計算,年齡暫按法醫鑑定報告的大約年齡段取中間年齡記算,然後格根據估算的年齡核查出未知名屍體身份後,按照實際身份、年齡重新計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所得賠償費交付有關部門保存,其損害賠償權利人確認後,通知有關部門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
一般的賠償標準如下:
1、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不超過上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交通事故死者身份不明如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