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對死者家屬負有哪些賠償責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殘賠償標準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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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車未過户發生事故什麼負責?
律師解析: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登記過户屬於行政管理行為,並非物權法意義上的所有權轉移,車輛買賣從交付時就已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力。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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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承擔?
律師解析:在實踐中,由於第三者的原因而導致的交通事故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國法律規定在處理三方以上當事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時,應當根據當時的情況以及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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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中無法認定雙方責任應該怎麼賠
律師解析:在車禍發生時,尤其在無法認定事故責任的情況下,機動車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這實際上是一種過錯推定原則。也就是説在事故責任無法劃分的情況下,需要由機動車一方進行舉證,證明其沒有過錯,而是因為非機動車、行人的原因而導致該起事故的發生,或者他們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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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怎樣劃分事故責任?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依據主要如下: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係;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違章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這時就應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估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