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的賠償調解程序是怎麼規定的

交通事故的賠償調解程序如下: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並於調解時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二、開始調解,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三、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
四、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五、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
六、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七、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調解不成,終止調解,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交通事故的賠償調解程序是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