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情能否第二次鑑定
交通事故傷情能第二次鑑定。交通事故進行傷情鑑定後,如果出現鑑定人員或者機構不具有資質、故意作虛假鑑定等情形的,可以進行二次鑑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可知,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有鑑定人員或者機構不具有資質、故意作虛假鑑定等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應當在收到檢驗報告、鑑定意見之日起三日內重新委託檢驗、鑑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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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殘鑑定標準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判斷依據為: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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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鑑定一般需什麼時間開始做
一般是傷情穩定以後三個月內,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1、人體傷後治療效果。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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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交通事故六級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構成交通事故六級傷殘鑑定標準是: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2、頭面部損傷致;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4、頸部損傷致癲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5、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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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鑑定傷殘嗎
可以。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當事人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