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簡易程序期限時間是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簡易程序期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當事人無法及時移動車輛影響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具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處理。
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陳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道路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本規定第六十條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製作條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並現場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註明情況。
-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交警處理不公,如何辦
律師解析: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交警處理不公的,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
-
貨車追尾的認定標準
律師解析:標準: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是否為同車道行駛是確定上述事故雙方責任的關鍵,最重要的是應該弄清楚車輛在事發時車身是否己併入線內以及其車輛是否有強行並道等情形。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
-
什麼情況下交警能扣車?
律師解析:首先,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其次,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佈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法律依據:《道路交...
-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訴訟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不能直接提起訴訟應當申請複核,但可以對交通事故賠償提起訴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