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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異地起訴如何進行

車禍異地起訴如何進行
律師解析:原告如果起訴,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也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訴。
居住地是指被告離開自己的住所,而在此居住超過一年的居所地。
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