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一個記分週期怎麼算
從初領駕駛證日期算。駕駛證記分週期是12個月,從初領證日期開始計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領證,那麼到2013年1月31日24時止為一個記分週期。駕駛人記分是以0分開始將違法行為產生的分值記入您的駕駛證中,而不是在12分基礎上扣分。也就是説,初領證的駕駛人記分均為0分。在日常查詢時,查詢結果顯示的記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則需要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並參加考試。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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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計算收費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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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交通事故有沒有訴訟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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