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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1、當事故發生後,應該馬上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後方車輛注意避讓。
2、及時拍照,從事故現場的前後左右四個方向進行拍照。不要光拍受損位置上午照片,要把事故現場的環境也要拍進去,方便以後可以還原當時的場景。
3、當照片拍好後,如果事故地點車流量較大,要將車輛移至路邊或者應急車道上,避免阻礙交通,造成擁堵。
4、雙方車主先協商看能否自行解決,如果協商成功,最好能簽訂書面協議,記錄好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車損情況、以及解決方案、另外車牌號、保險單號、聯繫方式也要記下來,方便日後去保險理賠中心定損。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