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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二、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1、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週歲及以上。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三、相關內容拓展

門診報銷:60%。

住院報銷: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二次報銷: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二次報銷”。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比例在我國的相關法令中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不同的年齡階段以及不同的類型適用的報銷比例是有所不同的,其中還會涉及到二次報銷,這是繼近些年城鎮醫療保險的一項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