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中間斷了有什麼影響
一、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中間斷了有什麼影響
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當月起,終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1、中斷後繼續繳費的,必須按規定以補繳時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將中斷期間的全部欠費補齊。補繳時間計入連續繳費時間,但補繳期間不能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參保人員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60天內(含60天)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次月起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補繳醫療保險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3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180天以上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6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斷後未補繳的,視同重新參加醫療保險,中斷前的繳費時間不計入連續繳費時間。
二、如何繳納醫療保險費用
(一)申報受理
醫保機構徵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變更申報表》,並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醫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2、工資發放明細表;
3、《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二)繳費核定
1、醫保機構徵繳部門審核參保單位填報的繳費申報核定表格及有關資料。審核通過後,辦理參保人員核定或增減手續。
2、醫保機構徵繳部門根據繳費申報和核定情況,為新增參保人員及時記錄參保時間、當期繳費工資等信息。醫保機構徵繳部門根據參保單位申報情況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3、醫保機構徵繳部門根據核定的參保單位當期繳費基數、繳費費率計算應繳數額,並打印出《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反饋申報單位,並以此為依據進行徵收。
(三)費用徵收
1、醫保機構通過“收入户存款”開户銀行收費,也可採取支票、現金、電匯、本票等方式收費,並開具專用收款憑證。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每月與銀行對賬結算,並將到賬情況反饋給徵繳部門。
2、醫保機構徵繳部門根據財務管理部門反饋的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向申報後未足額或未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單》。逾期不執行的,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延遲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可一次性繳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繳的,應從季度初或年初繳費。暫無能力繳納的,申請緩繳,緩繳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四)補繳欠費
1、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醫保機構徵繳部門予以受理,並通知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收款。
2、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醫保機構徵繳部門受理單位破產清算組提出的申請,審核後送稽核監督部門處理。
3、醫保機構徵繳部門依據財務管理部門傳來的補繳欠費到賬信息和稽核監督部門傳來的核銷信息,調整參保單位欠費信息。
4、醫保機構徵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5、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徵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併、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1)欠費單位被兼併的,與兼併方簽訂補繳協議。
(2)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3)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4)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根據上文的表述,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中間斷了之後產生的影響主要是從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當月起,終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同時也允許日後繼續續交醫療保險費用。本站小編為你整理醫療保險繳費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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