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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申領失業金

怎樣申領失業金

一、怎樣申領失業金

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3個條件:

第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據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第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如何辦理失業保險

(1)用人單位應當從失業人員失業之日起3日內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失業人員户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保險手續,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2)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人員户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明;

②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③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④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失業人員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失業人員就業情況證明,按月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開具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應每月向社保所如實報告本人的求職經歷、就業狀態和培訓等情況,履行申領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如果沒有履行報告和申領手續的,將按相關規定停發其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如何辦理失業保險金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失業保險金不僅是對失業者生活上的一種扶持也是一種精神上的安慰。也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一些幫助。當然,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歡迎大家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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