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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失業保險怎麼領呢?

(一)、在我國失業保險怎麼領呢?

在我國失業保險怎麼領呢?

一,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二、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户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就業是對人民生活的保障,所以國家非常重視我們人民的就業問題。但是,針對現在市場上的就業難的問題,國家為了能夠保證人民共同享受國家的發展成果制定,相應的保險政策。失業保險就是我們國家對於那些,在工作中失業的人羣的一種行政保險政策。我們勞動者應該把握在我國失業保險怎麼領呢這方面的內容,儘可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標籤:我國 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