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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數補貼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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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基數補貼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社保基數補貼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補貼要計入工資總額計算社保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社保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20%,個人繳納8%;

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9%,個人繳納2%;

3、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5%,個人繳納0.5%;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

三、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四、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由此可見,在計算社保繳費基數的時候,不能直接按照員工的最低工資計算,補貼,加班工資,獎金等這些都要計入到工資總額中。而且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部都是由用人單位繳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