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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社保卡能在東莞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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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社保卡能在東莞用嗎?

一、深圳的社保卡能在東莞用嗎?

不能直接使用,如果是屬於異地就醫,是需要先使用現金支付,之後再社保繳納地辦理報銷。異地就醫並沒有十分明確的法律定義,在社會醫療保險範疇內,“異地”一般是指參保人蔘保的統籌地區以外的其他國內地區,“就醫”則是參保人的就醫行為,異地就醫可以簡單定義為參保人在其參保統籌地區以外發生的就醫行為。“異地就醫”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一次性的異地醫療,包括出差、旅遊時的急性病治療以及病人主動轉移到外地就醫,所產生的問題是不能及時結算醫療費用。

二是中短期流動、工作崗位不在參保地的人員的異地醫療,包括單位在各地的派駐人員、派駐機構在當地的聘用人員,還有一種情況是整個單位都處在流動狀態,如建築業等職工的就醫,所產生的問題要麼是不能參加醫療保險,要麼是要墊付醫療費用。

三是長期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醫療。包括退休後户口從工作地遷移到安置地的人員,也包括託靠子女無户口遷移的人員,所產生的問題表面上是就醫結算不及時、不方便,個人負擔重,實質是安置地的醫療待遇往往要好於參保地,異地安置人員感到就醫待遇不平等。

二、異地就醫的申報程序

1.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帳户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藥店購藥配藥的費用。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 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複印件;

2) 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複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複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2. 參保人員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區)出差、學習、探親期間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經核准的住院(含急診留觀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後,由單位經辦人憑經下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

1) 參保人單位證明;

2) 醫療保險卡正、反面複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發票(背後有報銷人答名);

6) 住院病歷複印件。

社保卡的相關管理是由我國的社保管理部門進行的,由於各地方的財產相對獨立,所以暫時無法對異地就醫的情況下進行社保直接報銷,但國家為了方便公民的異地就醫情況,也允許在後期進行醫保報銷,具體的程序和需要的條件可以向社保管理部門諮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