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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繳費年限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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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社保繳費年限新政策有哪些?

北京社保繳費年限新政策有哪些?

根據北京社保繳費年限新政策,不可以一次性補繳,可以繼續按月繳納。

申請辦理養老保險延繳業務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户籍的非北京户籍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的最後參保地是北京、且在北京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但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未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2、北京户籍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户且有一個月以上的在北京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到帳記錄;

3、非北京户籍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最後參保地為北京,且在北京參加養老保險累計滿10年以上。

二,北京社保需要交滿多少年?

北京社保中的養老保險需要交滿15年,醫療保險需要繳納男滿25年、女滿20年,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可以間斷累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範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三,相關的擴展資料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羣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税(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養老保險是社保中比較重要的一項保險,它關乎了工作退休之後的生活保障問題,退休之後按照規定每個月領取養老金,前提是工作單位還包括個人按規定參加並繳納養老保險才能夠享受。這方面大家還是要慎重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