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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年社保補繳規定是什麼?

社保1.71W

一、北京五年社保補繳規定是什麼?

北京五年社保補繳規定是什麼?

北京五年社保補繳規定是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計算,社會保險是不能夠斷月的,社保:指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能斷月,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補繳社保不予認可。

以下情況補交社保有效:因單位註冊地址發生變更、扣款失敗等確因單位原因造成單位所有員工社保斷繳,單位為個人完成補繳不超過3個月的,在購房資格審核中會視為正常繳納。因工作調動造成個人社保補繳的,單位為職員完成補繳,且不超過3個月的,視為正常繳納。以上兩種情形補繳累計不得超過3個月。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户;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户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二、補繳12年以前的社保需要材料是什麼?

1、單位按照規定向社保局出具補繳申請(一式三份)

2、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補繳人的户口本複印件

4、如果職工是本市城鎮户口,須提供檔案所在機構出具的補繳期間是否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及領取期限的證明

5、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6、補繳期間原始工資收入憑證(原件、複印件均要)

三、非京户口在京買房的條件是什麼?

1、從申請買房當日起,連續在京繳納社保五年

2、從申請買房當日起,連續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税五年

這兩個條件滿足其一即可,但是社保可以補繳,個税不能補繳!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社會保險補繳在有些地區是允許的,還有一些地區是不被允許的,這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的,比如説北京地區就規定的社會保險必須要連續的繳納,除非有些特殊的情況。

標籤:社保 補繳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