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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撫順工傷待遇調整後標準怎樣的?

對於廣大公民來説,對於法律的基本瞭解都是必要的,懂法才能更好的遵法守法。在我們工作中難免有生病或是受傷的情況,造成我們不能工作需要請假的情況,不過如果是工傷的話是可以德大補償的,工傷待遇也在不斷的調整,那麼撫順工傷待遇調整後標準是怎樣的呢,小編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2021撫順工傷待遇調整後標準怎樣的?

2018撫順工傷待遇調整後標準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主要是根據傷殘鑑定的等級不同有不同的補償標準和補償項目。具體的補償金額是沒有具體的規定的,主要是與您的工資收入水平有關,還有最低工資收入標準,這都是在變化的,所以不確定的情況下您可以將自己的具體情況向律師諮詢,方便為您提供有針對性的建議。

標籤:工傷 撫順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