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藥費報銷比例是多少?
工傷保險不存在報銷比例的問題。一旦認定為工傷,是百分之百全額比例支付的。只要用人單位有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那麼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賠償待遇均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領取。工傷保險費的範圍有:
(1)工傷醫療費:治療工傷、職業病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全部費用。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評殘後的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6)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復性治療費用。
(10)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11)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工傷保險基金以解除勞動關係時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2)勞動能力鑑定費。
二、工傷事故的構成要件
(一)工傷事故是發生在各類企業(包括私人僱工)中的事故。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參照工傷事故條例另行規定。
(二)工傷事故是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户僱用的職工遭受人身傷亡的事故,而不是財產遭受損害的事故。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實施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三)工傷事故是職工在執行工作職責中發生的事故。
(四)工傷事故是在企業與受害職工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事實。
發生工傷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一般情況下要基於實際的工傷事故情況來進行賠償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特別是在後期的工傷賠償標準認定時,要根據鑑定部門的具體規定來進行認定。
-
工傷1至4級勞動關係確認之後如何處理?
一、工傷1至4級勞動關係確認之後如何處理?用人單位的話確定勞動關係後應即時與勞動工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確認勞動關係後再進行工傷認定;另一方面是勞動者投石問路,先看看仲裁或法院對勞動關係是否確認,如果予以確認了,就會進一步提出要...
-
職業病鑑定辦法有哪些?
在工作當中患上職業病,但是職業病並不是口説就可以,必須要有有關部門的鑑定,大部分人對職業病的鑑定方法不瞭解,不知道應該去哪裏進行鑑定,還是隻要是隨便的一家醫院就可以,那麼職業病鑑定辦法有哪些?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從下面的文章中瞭解一下啊吧。一、職業病鑑定辦法...
-
勞動者認定工傷後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一、勞動者認定工傷後合同到期如何處理?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勞動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1-4級傷殘),勞動關係不得解除、不得終...
-
根據規定童工受傷屬於工傷
一、根據規定童工受傷屬於工傷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由於童工不算是勞動者,所以僱用童工發生人身損害的,不屬於工傷,由僱用單位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