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工傷保險

建安險和工傷保險的區別

建安險和工傷保險的區別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區別


1、
意外傷害保險不是由國家承擔責任,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雙方以契約的形式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契約到期,保險責任即自行終止。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一般來講,勞動者個人不必繳納任何費用,發生工傷後也能夠從國家、社會和單位得到必要的補償。

2、
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額則是根據保險公司“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進行的。而工傷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為對象,用人單位都必須參加,具有強制性。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所有人為對象,實行自願投保的原則。工傷保險待遇是在勞動者為社會盡了勞動義務發生工傷後發放的,它的水平是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人身意外傷害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交費的多少而決定,投保人只要有繳費能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投保金額不論多少都是可以的;工傷社會保險是一種政府行為,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行為。工傷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僅滿足於被保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勞動期間的工資標準。

上述即為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含義和區別。總之,意外傷害險具有臨時性和自願性,保障額度也全部取決於保險人的意願:而對勞動者而言,工傷保險具有基本性和強制性。二者互不矛盾,可以互相補充,但是不能相互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