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企業辦事 > 企業納税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是什麼意思?

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是什麼意思?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是什麼意思?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是指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税。

二、所得税優惠

自小型企業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税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税所得額,按20%的税率繳納企業所得税。

《優惠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税[2009]69號)第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待遇,應適用於具備建賬核算自身應納税所得額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税核定徵收辦法》(國税發[2008]30號)繳納企業所得税的企業,在不具備準確核算應納税所得額條件前,暫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税率。

不能享受優惠的小微企業。根據財税[2009]69號文件第八條,以及《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8]650號)的規定,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税的小型企業以及非居民企業,不適用減按20%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的税率及優惠政策。

(一)增值營業

財政優惠政策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對增值税(營業税)起徵點幅度進行了調整,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營業税)起徵點,按期納税的,為月銷售額(營業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税的,為每次(日)銷售額(營業額)300元~500元。根據上述規定,各地陸續確定了增值税和營業税起徵點,多個省份將起徵點調至最高限額,以此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

按照規定,增值税和營業税起徵點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個人(這裏的個人指個體工商户和其他個人)。因此,增值税和營業税起徵點調整的優惠,只適用於符合小型微型企業的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則不適用該優惠政策。

(二)印花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税的通知》(財税[2011]105號)文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税。

而根據印花税的一般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三)其他優惠

對依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免徵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包括免徵税務部門收取的税務發票工本費。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 是什麼意思?實際中,國家對於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是鼓勵和支持的,從徵收税費方面我們就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給予相應的優惠,以此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税優惠是由範圍限制的,具體的內容大家可以看一下小編整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