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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税收種類有哪些

企業在我國經濟的發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僅能夠提供就業機會,並且也促使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但是,由於企業的發展經營的需要,可能會出現企業改制的情況。那麼,企業改制之後,相關税收問題也進行了了相應的變化。小編將針對企業改制税收種類的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的介紹。

企業改制税收種類有哪些

一、企業改制税收種類有哪些

企業在改制設立的過程,可能涉及的税項主要有:

(1)資產評估增值的所得税及折舊抵扣;

(2)所得税的合併納税;

(3)與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契税;

(4)設立股份公司、移交各種合同、權力許可證及資金賬簿相關的税收;

(5)員工安置、資產剝離相關的税收等。

二、 企業高管、技術人員等所獲得的股權激勵性質股份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税?

(1)企業給高管人員派送股票認購權時,應當按《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行使股票認購權取得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批覆(國税函[2005]482號)》的規定納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和有關規定,企業有股票認購權的高級管理人員,在行使股票認購權時的實際購買價(行權價)低於購買日(行權日)公平市場價之間的數額,屬於個人所得税“工資、薪金所得”應税項目的所得,應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僱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征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1998〕9號)》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税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個人在股票認購權行使前,將其股票認購權轉讓所得,應併入其當月工資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税;對個人在行使股票認購權後,將已認購的股票 (不包括境內上市公司股票) 轉讓所取得的所得,應按照 “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税。

(2)企業的高管、技術人員等無償獲得的股份時可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聯想集團改制員工取得的用於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1]832號)的税收要求繳納個人所得税。

①企業在公司制改造時將有關資產無償以股份由公司代扣代繳。

②公司給員工免費贈送股票(股權),無償給職工配股時,其實質上是公司將一部分股份無償轉讓給僱員。對個人取得的這部分股份屬於因受僱而取得的報酬,應按取得股權的公允價值(或市價),依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税。

(3)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獎勵個人時,可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1999]45號)的規定,執行以下個人所得税政策。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三、 企業改制設立時如何繳納增值税和營業税?

改制設立時的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行為會涉及到增值税、營業税。

企業主要資產形態可以分為有形動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有形動產屬於增值税的徵收範圍,而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屬於營業税的徵收範圍。

(1)當企業以整體經營性資產出資併發起設立公司時,屬於轉讓

企業全部產權,即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税問題的批覆》(國税[2002]420號)規定: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税貨物轉讓,不屬於增值税的徵税範圍,不徵收增值税;

(2)當企業以貨物出資時,應當視同貨物銷售繳納增值税。上述所指貨物包括企業流動資產中的存貨、固定資產中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及其它辦公物品等動產;

(3)對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税。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税。

(4)當企業以不動產、無形資產出資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2]191號)規定不需要繳納營業税。

綜上所述,企業改制税收種類包括資產增值的所得税合併繳納、契税、員工安置税、印花税等等。本站的小編在這裏提醒大家,由於企業的資產形態可以分為動產以及不動產,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只有動產才需要繳納增值税。企業改制税收徵收問題是比較複雜的,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標籤:税收 企業 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