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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貨合同(模板)

訂貨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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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問題開始}訂貨合同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子問題開始}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户行、帳號: 

{子問題開始}需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户行、帳號: 

一、本合同是依照《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合同條款:

1.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 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2.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

3.產品價格規定: ;

4.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

5.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

6.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

7.補充條款: 。

三、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 的罰款。

(2)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 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1)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 罰金。

(2)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罰金。

(3)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 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 罰金。

(5)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

的罰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

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

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四、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只能兩者選一)。

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 需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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