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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買賣合同

房買賣合同

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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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買受人:

{子問題開始}出賣人: {子問題開始}(以下簡稱{子問題開始}甲方)

身份證: 

地址: 

{子問題開始}買受人:{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以下簡稱{子問題開始}乙方)

身份證: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於貴州省遵義市海爾大道錦城花苑某幢某單元某層某號房屋。 2、該房屋建築面積共154.03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136.65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為17.38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381994元整(大寫:叁拾捌萬壹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先向甲方支付首付款30萬元,剩餘房款81994元應當在辦理過户登記前全部付清。

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 2、由於房開商還未將該房屋產權證辦理完成,甲方現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後,及時協助乙方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條税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已支付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特別約定:  房屋辦理過户登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地為貴州省大方縣,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2011年6月9日 

標籤: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