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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思想安全教育責任合同

學生思想安全教育責任合同

學生思想安全教育責任合同

甲方:

乙方:

學生家長:

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行為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促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順利完成初中學業,成為合格的中學生,向社會輸送德才兼備的建設人才,甲乙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1、堅持思想教育, 按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要求學生,嚴格按校紀校規教育學生。2、組織開展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管理好學生在校內的學習生活。3、強化安全意識教育, 按照《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定》要求學生。4、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並與家長聯繫共同加強教育。5、若學生無故兩天不到校,由班主任書面通知家長。

乙方:1、配合學校、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思想、安全教育, 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督促學生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2、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 確保學生按時到校上課,不曠課,並主動到學校瞭解學生表現情況。3、 學生請假兩天以上,由家長向班主任説明情況(或書面説明)。4、教育學生尊敬師長, 言行文明,服從老師的教導。5、對學生其它不良言行負管束責任。

經甲乙雙方商定,對學生出現下列情況,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學生不遵守校紀,不服從管教,無故曠課、打架鬥毆, 出現的一切後果。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現不安全事故。3、學生私自攜帶危險品、刀具、農藥等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4、學生在校園內追逐嬉鬧、 攀高走險,觸摸電器出現的一切後果。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圍牆、 大門等出現的一切後果。6、學生離校、離家出走,家長負責尋找, 且不得到校無理取鬧。7、 學生違犯《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定》及校外出現的一切問題。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屆 班 班主任(簽名):

乙方:家長(代表):

學生(簽名):

監督機關:

年 月日

説明:1、本合同是加強學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 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學校、班主任、學生家長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