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其它合同 > 合同樣本

14,借款協議

14.借款協議

14.借款協議

{子問題開始}借款協議 {子問題開始}甲方(用人單位): 

{子問題開始}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給乙方購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子問題開始}一、協議主旨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並在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歸還借款,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子問題開始}二、借款

1.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2.用途:乙方購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補足。

房產信息:房產登記在乙方名下。

3.付款時間: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4.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户行: 。

户名: 。

5.甲方在實際付款之前,有權停止履行本協議。

{子問題開始}三、服務期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本協議簽訂之 日起,乙方需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下稱服務期)。

如乙方在甲方工作至服務期滿,乙方無須再歸還本協議約定的借款。

2.服務期滿之前,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立即歸還本協議約定的全部借款(無須支付利息):

(1)乙方提出辭職的,無論何種理由(包括以《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理由辭職);

(2)乙方停止工作的;

(3)因為《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導致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4)勞動合同到期,甲方同意按原條件續簽勞動合同,但乙方不同意續簽的。

3.服務期滿之前,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立即按比例歸還本協議約定的借款(無須支付利息):

(1)因為《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2)因為《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3)因為《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4)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另有約定除外)。

此種情形下,乙方應歸還的借款金額為:借款總額/服務期總月份數*已經服務的月份數。

已經服務的月份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或乙方停止工作)之日止,乙方為甲方服務的月份數。

4.根據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歸還借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仍未歸還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子問題開始}四、補充約定

1.乙方如因購房與開發商(賣方)發生任何質量爭議或其他爭議,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所購房產所發生的費用、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本協議簽訂後 個月內乙方未實際購買或與開發商解除購買,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

{子問題開始}五、爭議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雙方同意本協議有關的爭議作為普通民事訴訟(借款合同糾紛),直接由法院受理,無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子問題開始}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子問題開始}甲方(簽章):

{子問題開始}乙方(簽字):

標籤:協議 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