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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浪縣人身損害計算方式

莊浪縣人身損害計算方式

依據莊浪縣統計局2017公佈的數據:
一、上一年度莊浪縣居民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965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5108元/年
二、上一年度莊浪縣居民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4021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4850/年
三、上一年度莊浪縣職工平均工資: 43443元/年
四、上一年度莊浪縣各行業年人均工資:
(一)農、林、牧、漁業: 25733元/年
(二)採礦業: 60399元/年
(三)製造業: 42314元/年
(四)電力、煤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41594元/年
(五)建築業: 33696元/年
(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46750元/年
(七)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33431元/年
(八)批發和零售業: 27969元/年
(九)住宿和餐飲業: 23017元/年
(十)金融業: 45891元/年
(十一)房地產業: 31644元/年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0708元/年
(十三)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42190元/年
(十四)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29299元/年
(十五)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24804元/年
(十六)教育業: 39856元/年
(十七)衞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36737元/年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35948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36949元/年
五、上一年度食宿補助標準
參照《莊浪縣省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省委辦發[2007]63號)有關出差伙食補助費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一)住宿費標準
1、廳局級人員:省外住宿300元/人.天;省內市、州住宿250元/人.天;省內縣住宿200元/人.天。
2、其餘人員:省外住宿200元/人.天;省內市、州住宿150元/人.天;省內縣住宿100元/人.天。
(二)伙食補助費標準
省外50元/人.天;省內40元/人.天
2022年莊浪縣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
1、醫療費
計算公式: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50*2*30=3000
計算公式: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3、營養費 =2000
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4、誤工費 =27969/12*3=6992.25
計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5、護理費 =2000*3=6000
計算公式:陪護人的誤工收入×陪護時間 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6、交通費
計算公式:實際發生的合理交通費用(憑票據)
7、住宿費 =200*30=6000
計算公式: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
8、殘疾賠償金 =5108*20*40%=40864
計算公式: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18965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5108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18965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5108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18965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8965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 =35000
殘疾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一般是國產)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4850*20/3*40%=12933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4021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4850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4021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4850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4021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4850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4021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4850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11、傷殘鑑定費
按實際票據計算
12、後續治療費 =35000
13、精神損害撫慰金 =3000
14、喪葬費
喪葬費賠償金額=43443÷12個月×6個月
15、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18965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5108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18965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5108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18965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5108元×5年
16、被撫養人生活費
計算方法同上
按七級,誤工三個月(90天),陪護1人,住院1個月(30天) 計算:共計:250789.25
1、醫療費=100000
2、住院伙食補助費=50*2*30=3000
3、營養費=2000
4、誤工費=27969/12*3=6992.25
5、護理費=2000*3=6000
6、交通費=0
7、住宿費=200*30=6000
8、殘疾賠償金=5108*20*40%=40864
9、殘疾輔助器具費=35000
10、被撫養人生活費=4850*20/3*40%=12933
11、傷殘鑑定費=0
12、後續治療費=35000
13、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
按六級,誤工三個月(90天),陪護1人,住院1個月(30天) 計算:共計:264239.25
1、醫療費=100000
2、住院伙食補助費=50*2*30=3000
3、營養費=2000
4、誤工費=27969/12*3=6992.25
5、護理費=2000*3=6000
6、交通費=0
7、住宿費=200*30=6000
8、殘疾賠償金=5108*20*50%=51080
9、殘疾輔助器具費=35000
10、被撫養人生活費=4850*20/3*50%=16167
11、傷殘鑑定費=0
12、後續治療費=35000
13、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

莊浪縣人身損害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