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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索賠資料要準備哪些

工傷索賠資料要準備哪些

許多工作者因為其職業的特殊性經常會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在向用人單位索賠時又被告知缺少必要相關材料,那麼作為索賠者的我們究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接下來本站的小編就將就這些問題為您進行介紹。

一、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需要的相關憑證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鑑定時不應忽視的是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怎麼進行工傷認定

想要獲取工傷索賠首先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認定工傷,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在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注意的是,如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根據相關條款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在某些特定行業中,工傷並非罕見,相應的工傷索賠問題也就不可避免,本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的有關規定對於工傷索賠流程中涉及的材料做了大致的説明,具體的工傷索賠問題還需參考您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在索賠過程中相關材料的準備證據的收集以及其他具體問題都可委託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處理,我們將為您謀取最大的利益。

標籤:索賠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