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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填寫原因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填寫原因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填原因是什麼

1、勞動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由企業所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勞動合同未到期,因勞動者辭職而與用工單位解除合同時,企業所開具的證明;

3、勞動合同未到期,因用工單位原因而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時,企業所開具的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編號:

我單位於 年 月 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 ,訂立的合同編號為 ,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 項規定予以 (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有很多,有個人原因也有用人單位的原因。但是如果是個人原因,那麼用人單位不會給勞動者金錢上的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原因,那麼用人單位會賠給勞動者一定的補償金,具體的金額會根據勞動者的工資進行計算。

標籤:勞動合同 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