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工傷待遇民事起訴書如何書寫?

工傷待遇民事起訴書如何書寫?

一、工傷待遇民事起訴書如何書寫?

民事起訴狀(草稿)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1、依法撤銷原告母子三人與被告簽訂的各種協議。因為這些協議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又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

2、被告用人單位賠償原告×××父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依法不得低於法定標準491300元,喪葬補助金即6個月的×××市2012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1226元,撫卹金按×××父親×××生前月工資的30%按月計算到×××年滿18週歲合計 元。×××父親×××親屬2人的交通費、食宿費等合計 元。

事實與理由:

證據與證據來源:

此致

××縣人民法院

代理起訴人:×××

20××年××月××日

二、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1921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於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1964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了工傷補償應將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範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也是有可能會發生工傷意外事故的,那麼在發生了工傷事故後,也是需要及時的進行工傷鑑定,然後憑藉工傷鑑定的結果來索要相應的賠償費用,那麼勞動者在進行工傷鑑定時也是需要通過正規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避免出現錯誤而給自身造成一定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