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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民事起訴書怎樣寫?

(一)首部

工傷民事起訴書怎樣寫?

1、標題文書上部正中寫“民事起訴書”。

2、當事人基本情況。在原告和被告欄目內,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

(1)原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寫在哪個原告的下一行。

(2)後寫被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

(3)再寫第三人,有幾個依次寫幾個。

原被告如果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時,就在原、被告欄內寫明單位名稱、地址,再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託代理人的,註明委託代理人姓名、單位和職務。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訴書的主要部分,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敍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敍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係的事實,要詳細敍述明白,與案件事實關係不大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

3、理由。即訴訟請求的根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説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同時根據事實,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

4、尾部。在正文之後,另起一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後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註明具狀的年月日。

5、附項。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應具體寫明民事起訴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對於工傷造成了人員傷害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