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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模板18篇)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模板18篇)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將約定貸款一次性以形式發放給借款

人。借款人在收到該貸款後,應給貸款人書寫借款借據。實際貸款以借款借據的

數額、日期為準,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實際貸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月利率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具體付息方式為: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及利息。拒絕償還或逾期償還,視為違約。

第八條雙方商定將借款人交由貸款人質押,借款人不得對此質押物做掛失、更換、變更等任何處置行為,以影響貸款方的利益,否則視為違約。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l、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

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

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財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一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和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4、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5、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

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6、借款人和他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7、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利息,經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9、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

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

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

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

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

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

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

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

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l、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

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

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及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

3、借款人將交由貸款人質押,或對該質押物做掛失、更換、變更等任何處置行為,以影響貸款方的利益,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及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並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單方解除合同,應支付對方貸款總額百

分之五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聲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貸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併發放貸款後生效。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於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2

甲方(抵押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抵押權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與債務人______(以下均稱債務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做抵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1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_______________,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為準。

1.2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1.4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甲方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和)經營管理、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不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採取強制措施等情形。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但上述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並不作為抵押物處置時的價格依據和限制。

2.2抵押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三條抵押人的權利和義務

3.1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鑑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2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佔有和保管。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3.3本合同項抵押物的抵押權利憑證(例如房屋他項權證)應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乙方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3.4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3.5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3.6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有義務辦妥抵押財產清單中所列明的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手續。若因為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___(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如乙方同意在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之前向債務人發放貸款的,甲方除需繼續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登記手續辦理完成。甲方應對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4.1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債務人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2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4.3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户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險

此為選擇性條款,雙方選擇:(___)適用;(___)不適用。

甲方應於_________(期限)內辦理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足額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並在上述期限內將保險單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債權經債務人和甲乙雙方同意展期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

甲方逾期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式)____________違約金。

第六條擔保風險

6.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並實現抵押權:

(1)債務人未能清償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2)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3)甲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解散(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6)抵押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7)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1.4款、第三條第3.4款、第五條、第七條第7.1款、第七條第7.2款的約定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

6.2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七條

7.1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被徵收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所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視作抵押財產的替代,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繼續作為主債權的擔保,也可以經債務人及甲、乙三方協商提前償還債務。

7.2甲方的不得采取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行。若甲方的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則甲方應在十五天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7.3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同意無條件提供其他抵押物作為借款擔保。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其他抵押物作為借款擔保,則視為甲方已無條件同意為債務人所欠乙方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八條

8.1若甲方非債務人,且債務人亦提供了其他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物的擔保),則甲方的擔保責任和擔保範圍並不因此而減輕或縮小。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其他擔保權),甲方同意仍就全部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8.2抵押期間,抵押人因對抵押財產更新改造或增加附着物等而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財產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第九條合同變更

9.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但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擔保範圍內承擔責任。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於主合同,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0.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應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0.2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字)

11.2本合同需簽署五份,每份均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2.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2.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2.4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聲明事項

13.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並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13.2甲方具備擔當抵押人的合法資格。

13.3甲方已閲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無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3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甲方願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户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於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並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徵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一年止。

債權人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佈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閲讀了主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説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有___________輛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掛車號碼___________,掛車大架號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欠款及車輛抵押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現欠甲方欠款___________,乙方願意以自己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如乙方到期不還欠款,則乙方的車輛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駛乙方車輛所有的權力,所欠消費貸款由乙方還清後,乙方負責將一切過户車輛手續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車輛的所有權。

2、該車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等一切事務均由乙方負責。、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條款履行,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天_________。月利息_________。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臵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臵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臵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

二、買賣條件

1、房屋價格:甲方同意將其已購買的上述房屋以總價人民幣

元整出售給乙方。該房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方承擔。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並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如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已對甲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三、房屋貸款抵押的註銷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的天內至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同時提交辦理該房屋所屬權證、土地證所需的各類材料。

2、甲方應在從銀行取得的上述房地產已結清貸款、註銷抵押的證明文件,取得房屋產權證後的天內將相關文件交給乙方保管、留置。

四、乙方付款

1、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首期房款元給甲方。甲方同意在首期房款支付日內,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户申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內外的構造及設施,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約履行,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違約責任處理。

2、乙方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户申請當日支付尾款元整。

五、其他約定

1、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開通費送於乙方。

2、甲方所留屋內傢俱、電器均送於乙方。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則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則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購房首付款收據

今收到身份證號:購買,樓盤名:,幢,單元,層,號樓房首付款人民幣。

收款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

二、買賣條件

1、房屋價格:甲方同意將其已購買的上述房屋以總價人民幣

元整出售給乙方。該房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方承擔。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並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如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已對甲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三、房屋貸款抵押的註銷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的天內至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同時提交辦理該房屋所屬權證、土地證所需的各類材料。

2、甲方應在從銀行取得的上述房地產已結清貸款、註銷抵押的證明文件,取得房屋產權證後的天內將相關文件交給乙方保管、留置。

四、乙方付款

1、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首期房款元給甲方。甲方同意在首期房款支付日內,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户申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內外的構造及設施,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約履行,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違約責任處理。

2、乙方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户申請當日支付尾款元整。

五、其他約定

1、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開通費送於乙方。

2、甲方所留屋內傢俱、電器均送於乙方。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則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則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購房首付款收據

今收到身份證號:

購買,樓盤名:,幢,單元,層,號樓房首付款人民幣.

收款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8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衞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複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係人損失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後,抵押物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採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矇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複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並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9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户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户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户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户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户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0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甲方今借乙方現金利息為為確保____年____月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

第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日1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本息,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車輛的過户等甲方應盡的義務,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

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籤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身份證號:_____或主要負責人:_____簽章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簽章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1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 。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

1、清點:本協議書生效後____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 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協議書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___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___,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協議書時,應在協議書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__,即乙方指定的___。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____工作日將銷售協議書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協議書,應及時將協議書副本或影___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協議書籤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____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協議書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協議書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協議書經甲、乙雙 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協議書書的附___,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協議書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協議書,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甲方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經甲乙雙方協定同意,(乙方)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按_____________計收違約金,直至本金本息清償為止,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五、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抵押物應交由乙方負責停放,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抵押期間出現任何故障與乙方無關,甲方絕無異議。

七、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 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八、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行之。

九、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一、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二、本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三、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借款人___份,貸款人___份,擔保人各___份,共____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4

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相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借款本金______%的滯納金。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借款方向貸款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的滯納金,貸款方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5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_____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6

買方:_______

賣方:_______

根據《中環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本合同。

一、品牌、規格、數量等見附表,該附表作為經雙方簽章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貨物價款:人民幣_____元 。

三、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後工作日內。

四、交貨地點:買方指定地點,。

五、運費承擔:賣方承擔運費。

六、付款方式:銀行轉賬,預付元,貨物驗收合格後付款元,質保期滿後付清尾款。

七、發票提供:賣方收到款項後日內開具交付買方。

八、質量保證: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九、貨物交付:買方在賣方送貨單上籤章確認。

十、貨物驗收:買方在賣方交貨時就貨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進行初步檢驗,初步驗收後日內抽樣質檢,抽驗合格後方為正式驗收合格。

十一、質保期限:貨物驗貨合格之日起年。

十二、違約責任:賣方違約(含延期交貨、質量不大要求等)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買方損失時,還應賠償買方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含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等)。

十三、爭議解決: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四、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壹份,簽章後生效。

買方:賣方:_______

代表:代表: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

電話:電話:_______

傳真:傳真:_______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帳號:_______

日期:日期:_______

小賣部抵押合同簡單17

抵押人(甲方)

住所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乙方與債務人(以下均稱債務人)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閲讀並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做抵押。甲、乙雙方根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1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______,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為準。

1.2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1.4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甲方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和)經營管理、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_____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不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採取強制措施等情形。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______人民幣(大寫),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為人民幣(大寫).但上述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並不作為抵押物處置時的價格依據和限制。

2.2抵押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三條抵押人的權利和義務

3.1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鑑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2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佔有的,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3.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抵押權利憑證(例如房屋他項權證)應交由乙方保管。

甲方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乙方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3.4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3.5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3.6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有義務辦妥抵押財產清單中所列明的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手續。若因為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_____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如乙方同意在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之前向債務人發放貸款的,甲方除需繼續支付違約金外,還視為甲方為主債權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登記手續辦理完成。

甲方應對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4.1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債務人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範圍內的主合同項下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2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_______

11.2本合同需簽署五份或五份以上,每份均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2.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_____日起5_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2.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

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2.4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聲明事項

13.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並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13.2甲方具備擔當抵押人的合法資格。

13.3甲方已閲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

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_____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