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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標準樣本(簡單10篇)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1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簡單10篇)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2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3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書編號》。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其中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試用期。

2、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用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另訂合同。

3、試用期內,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及市場變化的,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職責。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經營情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如雙方就工作崗位安排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按國家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收入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時,甲方也可相應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六條 勞保福利

1、甲乙按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照醫療保險的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制度等。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乙方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4、乙方觸犯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的;乙方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醫院的鑑定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

(4)甲方企業宣佈解散。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本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30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向對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並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法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法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人民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 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法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在鄭居住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週六、週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或按營銷管理制度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或按 國家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銷售成若書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_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______)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______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五條: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鑑證機關(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為期 ______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悉《民法典》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並在2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及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9

關於勞動合同標準工時,標準工時制就是正常情況下,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雙休,法定節假日休息。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每年的工作時間為365-52x2-11=250天,平均到每個月為20.83天,標準工作小時數為20.83x8=166.4小時,每月工作時間超出166.4小時即為加班。應另外計算加班費。
此外,法定節假日享受全額工資,因此,每個月的計薪天數為261/12=21.75天,每小時的加班費為(月工資總額/21.75/8),工作日加班按時薪的1.5倍支付加班費,週末按2倍支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按3倍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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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標準樣本10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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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樣本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