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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改派勞動合同

報到證改派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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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改派流程

(1)申請接收函(開函單位必須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一般為國企事業單位)
(2)持接收函、原報到證、原單位的解約證明到學校畢業生辦公室申請改派。(部分省市如原來是報道到原籍的,無需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
(3)學校網上申請,傳數據到省廳審核,出具相關紙質文件。(列如:湖南是出具介紹信、湖北是出具《個人報到證申請表》);
(4)持學校出具的相關材料到所在省的畢業生管理辦公室審核;(例如:湖北在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5):審核合格,打印出具新的報到證。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後,畢業生需要進行報到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按有關規定,調整改派應在畢業生自第一次派遣離校之日起的2年內進行,超過時間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請改派的畢業生應注意改派時限(目前小部分省市改派期限為1年或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