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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勞動合同(4篇)

2021深圳勞動合同(4篇)

2021深圳勞動合同(4篇)

{子問題開始}深圳勞動合同範本1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員工)

名稱姓名

住所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號碼

聯繫人户籍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元。

2、雙方約定以確定乙方工資。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且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勞動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經乙方要求甲方繳納,超過一個月仍未繳納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六)項、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子問題開始}深圳勞動合同範本2

深圳市勞動合同(適用全日制用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深圳勞動合同範本3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乙方(企業)

員工人數:人企業性質:

協商首席代表: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職務:職務: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協商代表人數:

代表產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本合同依法生效後,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並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籤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本企業實行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深圳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日(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八條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九條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二十條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二十二條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並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衞生

第二十七條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衞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企業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企業對在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員工

標籤:深圳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