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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集體合同(參考文本)

深圳市集體合同(參考文本)

深圳市集體合同(參考文本)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________ 乙方(企業代表)________

員工總數: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企業性質: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公司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公司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並應在員工上崗工作之前訂立。

第七條 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採用勞動部門制定的文本,也可以採用企業依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或劣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企業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勞務工_______年,深圳户籍員工_______年。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該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二)深圳户籍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5年。

第十條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在履行期滿後延續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履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變更已生效的勞動合同(如改變崗位、工種等),應遵循下列程序解決:

(一)一方向對方提出變更要求;

(二)雙方協商;

(三)協商一致,修改勞動合同內容;

(四)協商不成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可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企業確需經濟性裁員時,應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經濟補償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企業對勞動合同期內的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任職期未滿或者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任職期滿或者哺乳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十五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給予賠償。

第三章 工時、休息、休假

第十六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_______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十七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加點,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標準,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投人人數;

(二)與甲方或當事員工協商;

(三)乙方不違背《勞動法》規定的加班加點標準,甲方應當支持和參與。

第十八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工資

第十九條 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二十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深圳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以人民幣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上月工資必須在下月七日前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工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平時、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 員工病假、事假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七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員工依法享受各種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員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户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户中提前提取資金。

第二十九條 企業依法每月提取工資總額_%作為福利基金,用於員工集體福利,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並發展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幼托、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衞生

第三十一條 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責任制。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衞生保護。

第三十三條 企業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四條 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五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衞生規程。

第三十六條 對於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七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八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九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四十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四十一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四十二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四十三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人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六條 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脱產培訓的員工,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脱產培訓合同》,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後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獎勵、懲罰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依法制定本企業規章制度,明確獎懲條件和標準。企業規章制度須經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大會討論通過,並向全體員工公佈。

第四十八條 企業對員工給予懲罰,應符合下列程序:

(一)弄清事實,取得證據。

(二)企業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徵求工會意見。

(四)慎重作出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十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並將變更修改後的內容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一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非因法定事由或本人嚴重過失,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並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自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核登記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